平台首页

服贸资讯

云智库
  

人才云    

服务交易

中服云商
中服智库 频道首页 智库成员 知识库 在线图书 中服讲堂 招标项目
知识库 法律服务

申请加入DEPA背景下中国数据治理的相容性审视及优化路径

王楚晴
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
在全球数字博弈背景下,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符合中国当前内部完善治理需求和外部应对“规锁”挑战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处理好国内数据治理法规与DEPA对接的问题,并以此优化中国数据治理体系,将是未来理论与实践研究上的重点。DEPA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方面采取了“原则+例外”的规制标准,其例外情形体现了比例原则之目的合法、手段合理和手段适度的内涵,确立了平衡“自由流动”与“安全发展”的基本模式。在中国与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对接上,中国数据本地化存储政策在适度性方面仍可能存在与之不相容的风险。中国应以DEPA标准为参照,以比例原则为指引,有序落实执法制度和配套机制以保障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优化数据本地化措施的适度性,驱动数据跨境流动体系良性运转。
关键词: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数据跨境流动;比例原则;数据本地化;数据治理
    来源:
《太平洋学报》2023(03)
排行榜
人口老龄化对国际旅游支出...
数字经济冲击下国际经贸规...
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研究 ...
数字贸易规则的体系困境与...
申请加入DEPA背景下中...
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
高质量数字连接驱动了数字...
中国入境旅游服务贸易高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服务资讯 | 人才云 | 云智库 | 服务交易 | 中服云商

平台介绍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主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     渝ICP备20008559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602503415

服务热线:010-57497166,023-61517393(工作日09:00-17:00)

Copyright © 2020-2024 中服融创(重庆)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