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延龄,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教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并以自治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
从事过专业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实务、法学教学和法学研究等工作。并先后担任:通辽市三届人大常委、法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通辽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专家委员会主任;通辽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通辽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法律专家组成员;通辽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咨询专家;科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法院客座教师、公安局行风监督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通辽监狱执法监督员等;并先后担任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通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律顾问。
出版教材:
主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
发表论文:
《金融衍生交易工具国际监管的困境》、《理性认识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论国外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制度》、《环境保护经济机制诸学派的比较研究》、《大学组织行政人员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研究》、《论我国缓刑考察制度中的立法缺陷》、《论缓刑的制度设计和立法模式》等。
研究课题:
主持国家民委课题《民族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
参研《内蒙古草原生态治理与法律保护研究》、《法律视角下内蒙古碳汇经济发展途径研究》、《行政法律规范冲突在民族地区适用上的特殊性及其解决》等课题。
法律实务:
先后承办过刑事、民事、行政、经济、金融、房地产、投融资等各类案件,包括涉外经济案件和外国人在华犯罪等涉外刑事案件,以及招投标、商务谈判、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非诉法律事务。执业十年,办结案件的胜诉率达99%。
仲裁工作:
参与、主持通辽伸裁委员会筹建工作,制订《章程》、《仲裁规则》、《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选聘仲裁员,裁决疑难复杂案件等。